一、公司的营销网络是不是“金字塔”结构? 答:不是。1、我们从每个人的办公室网络上看,好像是以这个人为塔顶。其实在他的上面也同样是一大片网络结构。不存在最高的塔尖。2、金字塔的奖金制度一个根本的特征是:上面的奖金永远大于下面的。而公司的奖金制度从根本上否定了这个特征:每个人的奖金唯一的来源是自己开拓市场的速度和平衡,下面的奖金完全可以大于上面的奖金。 二、加入网络商务需要缴纳“入会费”吗? 答:加盟商不用缴纳“入会费”。投入资金只是包括:网络使用年费(即在公司网络上租用个人办公室)、运费和产品成本。 三、加盟公司是否要求强制性高额购货。 答:没有。公司的奖金制度明确规定了加盟公司的购货有普通直销商、银级加盟商和金级加盟商的区别,可以允许客户自己选择购货金额。只是我们在推广过程中倾向以金级加盟商形式进入。而形式的选择是取决于客户自己对利益(比如:批发和零售的差价、额外的奖励、奖金的获得等等)的追求。 四、公司的奖金是以什么为基础的? 答:公司奖金制度明确的规定:奖金的发放是以每个加盟商所做的市场业绩,即营业额BV值(以个人网络为单位)为计算奖金的唯一基础。而不是以拉人头为基础。由于营业额是和每个消费者相联系的,所以容易引起误解。因此要求所有加盟商必须反复解读公司的奖金制度,正确理解直销商、银级加盟商、金级加盟商的营业额BV、加盟商人数和计算奖金的关系。 五、公司是否可以退换货? 答:可以。公司制度规定,客户加盟公司后,可以在14天内提出退货要求,经过审核过程后可以退货。同时加盟商可以在网络组内部交换产品,以满足自己推广产品的需要。 六、公司要求的基本消费是强制性的消费吗? 答:不是的。首先,公司要求的基本消费,是建立在加盟商自愿基础上的消费行为,不消费的加盟商,其加盟商资格仍然存在。只是根据消费产品得到利益,不消费产品不得利益的原则,把营业额的余额和基本消费挂钩。其实每个加盟商都是在自己想得到利益的基础上去自愿进行消费的。其次,基本消费是保证公司销售网处于永续动态、不断产生利润的需要。正是整个系统的基本消费,从而提供给每个加盟商一份永久的保险单收入:假设某加盟商的网络里有1000人进入了基本消费阶段,每人每月90BV,总计90000BV,仅此一项就折合碰局12局,计6000美金奖金。因此,基本消费其实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。 七、按照公司的经营模式,最后进入的加盟商怎么赚钱? 答:这个问题的提出,就象“以后的电视机卖给谁?”一样,本身就是一种思维上的误区: 1、人类所有的活动包括商业活动,都不可能始终是停留在一个规模、一种性质上的重复。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,传统商业是这样,为什么网络商务就必须是一成不变的呢?公司发展的前期以做市场为主(即商业网络管道),一旦市场形成,大量优质产品进入网络管道销售,那时候获得利益的主要形式就是销售利润了。公司的奖金制度中的“10%的直接推荐奖”就是后期利润的重要来源。 2、市场空间的无穷大。公司成立3年才做出40万人不到的市场,相比世界总人口而言,市场的潜力是不可想象的巨大。所说的“最后进入的加盟商”在时间的概念上可以说是一个无穷的期限。这个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新的商业模式和消费观念都在变换之中。 3、退一万步来讨论:仅中国一年的人口净增长就是一千万人以上,如此庞大的市场可以容纳多少的“最后进入的加盟商”?何况全世界的人口增长率所产生的庞大市场。同时网络商务是无国界的商务! 八、公司丰厚的奖金来源于哪里? 答:通过制度的讲解,我们知道公司的市场推广是实行了“六网合一”的模式。这个模式最大的优势在于把经营过程中大量的费用,通过“资源整合、专业分流”的运作模式,将公司的资金网、生产网、储运网、销售网分别划割给美洲银行、联邦药管局指定厂家、联邦速递、加盟商去专业运营,从而大大降低了流通费用。产品的成本和销售的价格和传统商业保持一致,这样就产生了大量的利润,保证了奖金的来源。 九、公司产品的使用价格很高吗? 答:我们做一个比较:童颜魔法一套香港零售价800港币,折计国内零售价1000元,可以使用50次,每次折计20元,加工费一般为10元,总成本30元。和现在市面上同档次的美容产品相比,其使用价格的高低是明显不过的事实。何况加盟商拿到的价格是422元。其中的零售利润空间更是不言而喻的了。